幼稚的谎言,无耻的谎言。
该“公司”给我发了“工作证”,上面写着我是好员工。 然而,“律师”想说我不称职,所以他声称“工作证书”是在没有任何核实内容验证的情况下签发的。
- 在没有正当理由证明终止合同的正当性后,“公司”声称我不胜任这份工作。
- 我为公司服务了 10 多年,有 5 种不同的条款和条件。
- 作为一名外部顾问,我为“公司”进行了一个项目(2006年),结果很好,大家彼此满意。
- 我成为一名员工,并获得了更好的工作待遇,我服务了 6 年多,直到 2013 年。
- 在详细谈判成为”公司”第三方外包公司的条款时,在此期间,我履行了与以前作为员工相同的职责,但7个月没有签订任何合同,然后经过详细谈判之后写了合同。
- 截至2014年底的第1份合同。
- 更新后的合同于 2015 年开始,为期 3 年,但于 2016 年 4 月单方面以强制生效的方式终止。
我总共为公司服务 了10年,此期间签订了5份合同协议,从逻辑上讲,如果”公司”在此期间不满意我的服务,他们有机会停止续约,只要不再签订新的合同就够了,但他们没有这样做。在此期间,有 IT 经理担任我的主管,他们中没有人在任职期间提出任何类型的我技术能力问题,此外,直到我被解雇的那一刻,我从未因我的技术能力而受到口头上或书面上的批评。“公司”选择由”律师”邀请“IT经理1、2”出庭作证,陈述中清楚地说明了我没有技术能力的问题。 下面的证据证实我的技术能力没有任何问题。